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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歲之前的兩段感情,都是莫名奇妙的開始跟結束,不,現在想來,那根本不能歸類為感情…
20歲之後的那段感情,是因為自己太想要談戀愛,雖然多年之後結束了,但因為太痛(或不甘心),想利用一段感情來忘記,於是,很快的又步入了另一段感情。
這倒不是說與大叔的這段感情是個衝動。(絕對不是)(非常認真)
我一直覺得上一段感情是老天爺要讓不夠好的我,變得夠好,是老天爺要讓生活中毫無交集的我與大叔,能夠在一起的一個安排。
我常笑說,我們是命中註定要在一起,因為層層疊疊的巧合安排,讓我們可以碰在一起,這是緣份、命中註定的緣份(真敢講)。
但是,我偶爾會覺得,20歲之後,我為自己,投資了太少的時間。
20歲到35歲這15年來,幾乎都為了另一半在活,自己真真正正的想要過怎麼樣子的生活,似乎比較少去思考,而等到有了孩子之後,開始為了孩子而打轉,自我是什麼,好久沒有去想過了。
講到這兒,大叔看到了可能會碎唸:『我怎麼沒給妳空間了,妳去看看妳的朋友,哪個像妳這樣自在了』。是的,和大叔在一起的這幾年,大叔真的給足了我空間做我想做的事,是我自己不爭氣,淨粘著他。
我有一個朋友曾經跟我這麼說『要是我跟我先生真的離婚了,我再也不會去談感情了,結婚這種事情,一次就夠了』,我非常的認同,基本上,如果真的有那麼一天,我甚至連戀愛都不想再談了。
因為,我要自己去享受人生。
為自己而活。
cαt碎念:
其實說到底,也只是最近上班忙、下班忙顧兩隻粘TT的小小孩,有點透支,所以忍不住靠夭而已呀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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